評論:個稅匯算將走向常態(tài)化法治化
本報訊(記者陳雪檸)昨天,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掇k法》總體延續(xù)了歷年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公告的主要內容,對匯算的內容、適用情形、辦理時間等進行明確,并對無需辦理匯算、個人養(yǎng)老金稅收優(yōu)惠、優(yōu)先退稅服務等情形進行了說明。
2018年8月,《個人所得稅法》第七次修訂,改變了實施近40年之久的分類征稅模式,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新稅制,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合并為綜合所得,按年統(tǒng)一適用3%至45%七檔超額累進稅率。2019至2023年度的五次匯算,每年稅務部門均發(fā)布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出臺更加穩(wěn)定成型的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管理辦法已具備條件。以前五次匯算公告內容為主體,稅務總局在全面回顧和系統(tǒng)總結歷次匯算清繳情況的基礎上,吸納納稅人以及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形成了該《辦法》目前的征求意見稿。
據介紹,《辦法》將近幾年實施效果明顯、納稅人感受較好的舉措以制度形式予以固化,進一步健全匯算服務管理體系。例如,將稅務機關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匯算初期預約辦理服務以及對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且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的優(yōu)先退稅服務等舉措寫入《辦法》,方便納稅人快捷辦理匯算;又如,《辦法》基于部分納稅人在匯算期間對自身收入納稅情況的疑問,對存在身份被冒用等情況的,稅務機關提供異議申訴渠道。
同時,《辦法》也更加方便納稅人詳細了解匯算各類事項,指引納稅人做好各項匯算準備。例如,匯算開始前,納稅人及時確認在個人所得稅App中填報的聯(lián)系電話、銀行賬戶等基礎信息的有效性;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者扣繳義務人查閱確認綜合所得、相關扣除、已繳稅額等信息的準確性;同時梳理在匯算時填報的有關證據資料。
以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為例,本次匯算將于2025年3月1日開始。有在3月1日至20日期間辦理匯算需求的納稅人,從2月21日起,即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進行預約。在此之前,納稅人應按《辦法》規(guī)定做好相應準備。
據悉,此次征求意見將持續(xù)到2月2日。稅務部門充分吸納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后,下一步擬以部門規(guī)章形式頒布,推進匯算工作常態(tài)化、規(guī)范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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