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索賠時效剩一個月 受損股民仍可起訴
近日,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我們又代理部分投資者提交起訴材料,目前距離索賠時效屆滿只剩一個多月。(厲健律師專欄)
案情回溯,2022年1月19日晚,金正大(維權)生態(tài)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正大,代碼:002470)金正大公告收到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金正大存在三大違法事實:一、金正大通過虛構貿易業(yè)務虛增收入利潤。2015-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及其合并報表范圍內的部分子公司通過與其供應商、客戶和其他外部單位虛構合同,空轉資金,開展無實物流轉的虛構貿易業(yè)務,累計虛增收入230.73億元,虛增成本210.84億元。二、金正大未按規(guī)定披露關聯(lián)方及關聯(lián)交易。三、金正大部分資產、負債科目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
金正大2024年半年報顯示:2024年1月至6月,投資人與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共計123起。公司向投資人賠償投資損失 881.48萬元。已支付 185.6 萬元。
“此前,我們代理的部分案件經法院判決勝訴,投資者已獲賠”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索賠條件: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29日間買入金正大股票,并在2019年4月29日收盤仍繼續(xù)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條件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金正大維權入口)
投資者索賠應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加蓋證券營業(yè)部印章的股票對賬單原件(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詳細聯(lián)系方式。
?。ū疚挠烧憬XS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yè)協(xié)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yōu)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
相關文章
最新評論